一、基本案情
申請人王付臣于2023年7月14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了第72833641號“馳跑”商標注冊申請。2023年10月12日,申請人收到貴局發文號為TMZC72833641BHTZ01《商標駁回通知書》。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五十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駁回申請商標注冊,理由如下:該商標與下列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第10250227號。申請人對該商標駁回決定不服,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委托北京金信誠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駁回復審,懇請貴局依法核準第72833641號“馳跑”申請商標指定商品在第25類上注冊。
二、事實與理由
經核實,貴局引證鞏海洋411122198202188097在類似商品上已注冊的第10250227號
商標期滿未續展,已于2023年02月06日期滿,喪失商標專用權。
該引證商標已經于2023年02月06日期滿,且未續展,喪失商標專用權,不再構成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5)項“審查、審理過程中,依案件申請人的請求等待在先權利案件審理結果的期間。”的規定,懇請國家知識產權局暫緩審查申請商標的駁回復審請求,等待引證商標期滿未續展滿一年,即2024年02月05日后再進行評審,核準申請商標“馳跑”指定的:“腰帶;服裝;褲子;手套(服裝);鞋(腳上的穿著物);帽;運動套裝;內衣;圍巾;襪”商品在第25類上注冊。
三、復審裁定

總結:圖案商標在審查時因主觀審查大部分會面臨一個初審駁回的結果,申請人應積極做復審繼續爭取,復審程序的審查更綜合,而且對于商標本身近似性的判斷較為客觀,因此廣大申請人在面對商標駁回時不要灰心,找到專業代理機構尋求專業解決方案。